关于报送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实验室相关数据的通知

时间:2021-10-19浏览:1067设置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2021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及工作任务分解要求,部分数据需要相关教学单位协助统计。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把任务落实到人,认真对照表单下方的指标说明,按照示例格式及时完成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具体事宜如下

一、数据表格

1.1-7-1 本科实验场所(时点)

实验场所代码

实验场所名称

所属单位名称

所属单位号

性质

建筑面积(平方米,保留2位小数)

使用面积(平方米,保留2位小数)

房间号

 

用全称

 

 

下拉选择

 

 

 

2.2-6 本科实验设备情况(时点)

实验场所代码

实验场所名称

主要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含软件)名

主要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编号

单价(元,保留2位小数)

购置年月4位

与前表一致

与前表一致

每行只填一台

国资系统内编号

1000

例如:201809

3.2-7-1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时点)

中心名称

级别

设立时间

学年内承担校内教学

人时数

学年内承担校内、校外

实验项目

学年内对外开放人时数

是否与行业企业共建

 

下拉选择

 

对应《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中开放实验校内人时数

对应《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开放实验个数(校内+校外

对应《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中开放实验校外人时数

 

 

下拉选择

4.2-7-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时点)

实验项目

名称

级别

设立时间

学年内承担本校教学

人时数

学年内项目浏览数

总数

学年内项目参与人数

总数

 

下拉

选择

 

 

 

 

二、统计范围

1.学校本科实验教学场所(含各类实验室、计算机房、语音室、校内实习实训场所、实验准备室等附属用房)

2.承担本科实验的科研实验室。

3. “1-7-1”2-6,所有承担本科实验教学单位均需填报。

4.“2-7-1”2-7-2”,省级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单位填报。

三、基本指标说明

1.时点: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21930

2.实验场所:实验场所名称应写全称。实验场所代码不重复代码编排规则6位数字组成,即所属单位号(4位)+自然顺序号(2位)。例如: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的第一个实验场所,其代码为009201

3.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含软件):指该实验室所拥有的用于本科教学的教学仪器(含软件)。以江苏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据仅统计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单价1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含软件)。

4.不同表格间信息要一致。例如:表间相同实验场所,名称和代码保持一致。“所属单位号”、“所属单位名称”与表1-2、表1-3“单位号”、“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5.2-7-1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年内项目数、人时数、对外开放人时数对应2021《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中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中数据

四、数据提交时间

1.“表1-7-1”为基础表,需要先行导入系统,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请各单位于2021年10月21日前,发送至邮箱syglk@jsnu.edu.cn。

2.其余表请于2021年10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syglk@jsnu.edu.cn。

3.“实验室总体情况表(表纸质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交到实验室处实验室管理科(14#202室)。

联系人:郭秀萍联系电话:83656307

 

附件:2021数据模板.zip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1019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邮编:2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