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科函〔2021〕7号)以及徐州市铜山区公安局要求,我校须规范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备案、采购、存储、使用等环节并进行实时动态的全周期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购买审批程序
1.上交台账:以学院为单位上交需购买化学品的实验室台账纸质版复印件(附件1);
2.审核台账:由公安局审核(如账物相符、去向清晰);
3.购买申请:审核通过后,购买人登录江苏师范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平台提交申请(以下简称“平台”)(http://labcrms.jsnu.edu.cn/),操作流程见附件2。
4.录入系统:由实验室处负责将台账录入公安局系统。
二、入库登记管理
1.收货:原则上由学院管理员和购买人同时领取;
2.登记:购买人应及时在学院管理员处登记学院台账,原则上在学院管理员处的入库登记时间和领用时间不可为同一天。
三、台账管理要求
1.纸质、电子台账:各学院应加强管制类化学品入库和出库管理,要求详细登记学院和各实验室台账,应填尽填。双月28日前将学院台账、各实验室台账复印件以及电子版上交实验室处(具体填写要求见附件1);
2.“平台”台账:各学院应按照实际情况将管制类化学品在“平台”及时出库。若管制类化学品只入库不出库,达到上限后,将影响购买和使用。系统操作步骤见附件2。
四、管理制度上墙
各相关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修订适合本学院的管制类化学品管理制度并制作展板,于12月19日前张贴在危化品仓库。可参照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范本(具体要求见附件3)。
五、报送材料要求
1.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应铜山区公安局要求,学院台账和实验室台账纸质版复印件,分管领导签字、盖章,以学院为单位于12月6日前交到14#202室。台账要求填写时间段为2020.1.1-2021.11.30。公安局近期会进行督查,对不合格实验室将开出整改通知;
2.从2021年12月开始,双月28日前将学院台账和实验室台账复印件以及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交到14#202室,分管领导签字,盖章;
3.需购买管制类化学品的老师请严格遵守购买审批程序,提供材料;
4.管制类化学品管理制度电子版(附件3)于12月6日前发送到邮箱sysaqk@jsnu.edu.cn。联系人:李卓寰、张晶;联系电话:83656310(短号5631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