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27号)及省教育厅办公室的报送要求,现将2018/2019学年数据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统计时间段:2018.09.01-2019.08.31。
二、数据报送内容: 请下载附件“报表模板”,并完成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七(实验室经费情况表)中的相关信息。
三、数据规范要求:请各单位申报人先查阅“填表说明”,本着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各字段的定义,如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也不漏报。单位负责人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国家级获奖与成果、发明专利请提供相应的纸质支撑材料。
四、常见的问题:
1. 实验室是指经学校正式批准的校级实验室或教育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评审认定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如有几个实验室(分室)联合而成的实验中心(实验室),应按一个实验中心(实验室)填报。
2. 房屋使用面积、实验项目、实验人员都应及时更新,不得完全沿用往年数据。
3. 开放实验人数,非人次数;实验人时数,非学时数。
4. 各表间的数据应一致。如:表六和表七中的实验教学运行经费。
五、数据报送时间:请各单位于9月18日前,将表三、表四、表五、表六、表七的电子稿发送到syglk@jsnu.edu.cn;表三、表六、表七及支撑材料以纸质形式,分管领导审核无误,签字、单位盖章后送至实验室处。
基表三联系人:刘艳玉(14#207),电话:83500223(8223)。
其余报表联系人:张德祥(14#202),电话:83500299(8299)。
附件1: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pdf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