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在徐高校服务地方发展专项支持资金管理办法》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现需统计校内利用自身仪器设备资源,为徐州市创新主体提供测试、实验等共享服务活动情况。请各单位通知到位,统一填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有效服务时间段: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二、佐证材料包括:2019年校计财处开具的服务费用发票复印件。
三、材料上交时间:2019年12月30日上午10:00前,将仪器共享服务信息登记表及佐证纸质材料送至实验室处202室;电子版发邮箱syglk@jsnu.edu.cn。
联系人:张德祥;联系电话:83500299(8299)。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