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7年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网上公测的通知

时间:2017-11-10浏览:753设置

各有关高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735号)精神,需要对申报2017年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项目的项目进行网上公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公测主体

  本次所有申报高校及我处委托参与公测的高校。

  二、网上公测时间

201711100:00-111324:00

  三、网上公测方式

  所有申报项目在公测期间需完全对外开放(须提供账号密码);参与测试高校应组织相关学科专业教师,登陆项目网络链接地址(见附件1),对每个申报项目应进行不少于50人次的外网访问测试(含本校项目)。

  四、网上公测基本要点

  项目“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不得少于10步;项目依托有特色、有影响的学科专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共享知识产权,反映教育教学规律,符合专业实践教学发展方向,体现专业教学需求;可纳入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台使用的真资源,在一定范围内推广使用;能够确保校外互联网网络链接地址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以及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不存在其他重大缺陷问题。

    所有申报虚拟仿真项目的高校均要参与项目公测,由学校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学科专业一线教师或学生参与测试,并根据项目公测通知中要求的基本要点进行评价,原则上每个学校应组织教师或与学生进行测试,学校主管部门统一进行汇总,对列表中的每一个项目进行综合评价,上交的评价汇总表特别是要给出最终意见:该项目是否通知公测。并请在备注栏里加注50人次中公测通过人次数。

  五、工作要求

  请相关高校秉持标准、客观公正、严格把关,把合格的项目遴选出来,上述基本要点如果有一条不符,即可判定为不通过,111412点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项目上网公测综合评价表》(见附件2pdf格式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sgjcxcy@126.com

  若1/2及以上参与公测高校对某一个项目评价为不通过,该项目将不再进入专家评议环节。

  联系人:祖强、魏永军,联系电话:025-8333515813770669298



1.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项目网络地址一览表-更改.xls

2.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项目网上公测综合评价表11.xls



   江苏省教育厅高教处

2017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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