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实验室气瓶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5-13浏览:948设置

各有关单位: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我校实验室气瓶种类及数量的动态变化和使用情况,以便今后规范管理和统一采购。现就做好实验室气瓶自查自纠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须认真组织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全面摸排本实验室气瓶采购、使用、存放等情况,重点自查气瓶是否贴有检定标识二维码、气瓶是否安全固定、是否从正规厂家购买、换气操作人员是否规范操作、含易燃和助燃气体的气瓶是否保持距离并分开存放、气瓶的存放是否控制在最小需求量等,并建立气瓶换气使用记录。请各实验室针对气瓶存在的安全隐患于5月31日前整改完毕。实验室处将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实验室,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材料报送

以学院为单位填写《实验室气瓶信息统计表》(附件1),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5月31日前报送到14号楼202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sysaqk@jsnu.edu.cn。

联系人:张晶、张延香

联系电话:83500299(8299)

 

附件1实验室气瓶信息统计表.xls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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