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加强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持续服务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56号)予以转发,请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所在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持续做好项目优化、开放服务和管理工作;在建省级和学校培育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所在单位以此标准,推进项目建设,以期取得更好的建设成果。
一、持续改进项目内容与评价机制
继续完善教学内容,完善教学质量评价机制,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提交年度本专业(或专业类)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体系建议书。
二、持续开放服务
继续做好项目开放共享服务工作。对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服务规范(2018版)》要求,对开放服务工作制度等进行完善。
三、持续加强管理
继续做好项目网站维护工作,保证对外联通,为项目内容提供稳定的服务。按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技术接口规范(2018版)》要求,完成项目数据接口连接联通。
附件: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加强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持续服务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