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教育部高教司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9-09-18浏览:993设置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教育部高教司将在近期抽查部分高校,进行实验室安全飞行检查,为做好迎检工作,我校定于926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4、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6、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文档,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全流程监管情况等。

二、工作安排

1.学院单位自查自纠阶段(925日前) 各单位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附件2),组织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建立自查台账,逐条整改落实,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2.现场检查阶段(926日) 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等单位组成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并查阅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登记表、学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文档等。

3. 整改总结阶段(930日前)各单位针对自查检查情况,于930日前,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提交《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台账》(附件3)和总结报告(附件4模板)(包括自查方案、自查检查情况和整改情况),电子版发送至syglk@jsnu.edu.cn,纸版送至14#202室;联系人:张延香、张德祥;联系电话:835002998299)。

后期教育部将对学校实验室进行抽查,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并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全校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

 

附件1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pdf

附件2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doc

附件3 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台账.docx

附件4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模板.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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