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发 (2016)6号 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高等学校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09-01浏览:980设置

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全国高等学校自制

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提高高校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的重要部署,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要求,推动高校更加重视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主动服务国家和地主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调动广大教师参加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技术研究的积极性,为高校、企业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拟于2016年举办第四届全国高等学校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活动。望各相关单位积极推荐已用于实验教学一至两学年,反映良好,安全可靠,无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的作品参加申报(凡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申报者自行承担责任)。

一、参评作品要求

1.作品简介。包括完成单位、完成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及作品的作用、功能等简介,字数限2000字以内。

2.主要性能及特色描述。依据第二款评审条件所列的5个方面进行简要介绍,字数限1500字以内。

3.支撑材料。包括3-5张设备照片、教学应用证明(学校教务处盖章)、安全性论证(所在院系盖章)和学校推荐意见(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上述内容必须提供材料,其他选择性提供支撑材料包括专利证书及其它获奖证书扫描件等。

二、组织形式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推荐。每所学校推荐数量不超过6件。若申报总数超过6件,学校将择优申报。

三、申报材料及提交截止时间

1.设备照片。每张照片不大于2M

2.江苏师范大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申报信息表。

3.其他支撑材料。专利证书、荣誉证书等(仅限图片格式)。

请将电子材料于2016710日前,发送到邮箱syglk@jsnu.edu.cn;纸质“江苏师范大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申报信息表”送到14#202实验室处实验室管理科。

联系人:张德祥、崔功平

联系电话:835002998299

 

附件:附件1:江苏师范大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申报信息表.doc

附件2: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高等学校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75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邮编:2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