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1-13浏览:10设置

各单位:

2026年寒假临近,为深入贯彻上级各部门及学校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部署,落实校园安全稳定和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要求,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函》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责任到岗、到人,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二、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

(一)放假前,各学院按照《教育部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对实验室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检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采取有效的措施整改到位,确保实验室符合安全要求,严禁“带病作业”。对于存在重大隐患的实验室,应立即停止实验室运行直至隐患整改完毕。

(二)寒假期间,学校会组织人员进行安全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实验室予以关停。

三、规范假期实验室使用管理

(一)寒假期间实验室非必要不开放,确因工作需要,需使用实验室的,应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二)寒假期间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严格落实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禁止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

(三)寒假期间不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请提前检查门窗、水电、气瓶、仪器设备等是否关闭,灭火器材、防盗设施等是否完好无损。针对冬季低温、雨雪多发的天气,要做好充分的防范措施,防止因天气原因引发安全事故。

四、加强假期实验室安全教育

实验指导老师要提高责任意识,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学生开展实验时,必须有老师对其进行指导,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五、落实假期值班巡查制度

各单位要结合实验室特点,落实假期值班安全巡查制度。寒假期间进入实验室实施登记制度,值班人员要定期巡检实验室安全状况,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发现涉及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情况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六、加强危险源管理

(一)按规定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妥善保管、规范使用易制毒、易制爆等管制类化学品,避免产生安全隐患。

(二)实验室废弃物应分类存放,标识需清晰;废液要按规定贴好标签并置于安全区域统一存放,填写倾倒记录,不得将实验室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或直接倒入下水道。

(三)设备不使用时应断电并存放于安全地点,气瓶放入气瓶柜或采取固定措施固定,以免碰撞或倾倒;不使用的气瓶或使用完毕的气瓶,务必关闭总阀,防止气体泄漏;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

七、提升实验室应急与处突能力

各单位应落实实验室处突预案和防护措施,做到人员、物资和预案的“三落实”,确保相关人员通讯畅通,时刻预防安全事故,一旦发现问题或发生紧急情况,要根据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理,并立即上报。

联系人:李卓寰;联系电话:83656310(5631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1月13日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邮编:2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