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教学科研项目实验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保障教学科研实验项目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省科技厅、教育厅《科学研究实验安全风险评估操作指南(试行)》(苏科机发〔2022〕218号),《江苏师范大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苏师大实〔2022〕6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二级单位和项目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对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进行审核。
2.各二级单位是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的主体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广泛宣传,认真做好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风险评估专家组,建立健全实验室实验安全风险评估机制。
3.安全风险评估是确保科学研究活动安全有序开展的必要举措,各单位须严格把控安全风险源头,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4.安全风险评估应客观真实,不得瞒报、漏报危险源信息或篡改项目方案和实验流程,要实现所有实验项目全覆盖,同时加强过程性档案材料的收集和管理。因瞒报、漏报或篡改发生的实验安全事故,由实验项目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安全风险评估对象
我校实验室拟在秋季学期开展的实验(试验)、测试等教学科研活动,包括:
1.课程教学实验、毕业论文(设计)、创新创业类项目、“挑战杯”竞赛(涉及实验环节)等本科生及研究生实验教学活动。
2.纵向、横向科研项目。
三、安全风险评估内容
实验项目所涉及的危险源种类、仪器设备使用、化学品使用、生物安全、电气安全以及其他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
四、安全风险评估要求与流程
(一)教学实验活动风险评估要求与流程
1.教学实验课程由承担课程教师根据教学大纲集中开展评估,课程教学实验内容未改变的评估一次,如安全风险有较大变化时须重新评估。
2.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创新创业类项目、“挑战杯”竞赛(涉及实验环节)等项目制的实验活动,由项目指导老师集中评估,一项目一评估。
承担课程教师或项目指导教师填写《江苏师范大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附件1)和《江苏师范大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汇总表》(附件2),经风险评估专家组评估和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再提交教务处、研究生院、学工处等归口管理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二)科研项目风险评估要求与流程
依托实验平台开展的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苏师范大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附件1)和《江苏师范大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汇总表》(附件2),经风险评估专家组评估和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科学技术研究院(交叉应用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等归口管理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五、材料报送
各单位汇总《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附件1(一式一份)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附件1、2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于2023年9月15日前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14#202),电子版发送至yanglong@jsnu.edu.cn。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83656310(5631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