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高校实验室研究会《关于评选江苏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予以转发(附件1)。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实验室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自制仪器与虚拟仿真项目先进个人、大型仪器共享先进个人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名额
每个单位限报1个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实验室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自制仪器与虚拟仿真项目先进个人、大型仪器共享先进个人各1名。
二、推选程序及要求
1.在各单位择优推荐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综合评定,评出1个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1名实验室管理工作先进个人、1名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1名自制仪器与虚拟仿真项目先进个人、1名大型仪器共享先进个人,评审结果经公示后上报省高校实验室研究会参加评选;
2.纸质申报表一式五份及支撑材料一份,经单位盖章后于2020年7月2日前由各单位统一送交实验室处实验室管理科(14#202室)。
联系人:张德祥,联系电话:83500299;李晓鹏,联系电话:83500221。
附件1:关于评选江苏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pdf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