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发〔2017〕12号 关于提交2017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的通知

时间:2017-12-21浏览:1260设置

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根据《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教高厅[2016]3号)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17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70号)要求,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下简称“示范中心”)必须上报年度考核报告,内容包括人才培养、队伍建设、教学改革研究等基本情况,以及示范辐射和改革建设的主要工作与成效,并将年度考核报告在其中心网站上公开。

学校将以年度报告为基础,对示范中心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报告上报省教育厅、教育部。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是五年定期评估的重要参考材料,请示范中心高度重视、如实填写。具体事项如下:

1.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711日至1231日。

2.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上报内容参照模版(附件1)。

3.2016年度、2017年度考核数据统计表(附件2

4.示范中心在201818日下午下班前,提交2017年度报告、2016年度考核数据统计表、2017年度考核数据统计表纸质材料各一份至实验室管理科(14#202),电子版请发到邮箱syglk@jsnu.edu.cn

联系人:张德祥、张延香

联系电话:835002998299

  

附件1: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2017年度模版).docx

附件2: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数据统计表.xlsx

附件3:关于提交2017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70号).pdf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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