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实验室安全检查暨“回头看”情况通报(2023年第21次)

时间:2023-11-27浏览:375设置

各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对我校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予以通报,请各单位组织实验室负责人对照问题清单限期整改,以学院为单位将整改结果照片添加到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汇总表(附件3),在12月5日(下周二)前发送到邮箱1044516497@qq.com。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实验室予以关停一周处理。具体隐患情况见附件1,累计计分情况见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

 

 
附件3: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图.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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