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动物房设施运行收费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3-12-04浏览:112设置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动物收费与结算管理暂行办法》(苏师大实〔202310号),现将校动物房设施运行收费标准公布如下:

1.饲养费

动物种类

收费标准

备注

校内

校外

小鼠

4//

6//

每笼饲养的实验动物≤5只。

大鼠

5//

8//

2.动物代购费:按实际采购的动物费和运费收取。

3.人员进出耗材费:5//次。

4.糖尿病模型鼠或者免疫缺陷鼠等特殊品系大小鼠的饲养收费另行商定。

本收费标准自202411日起执行。

联系人:雷小春;联系电话:83656307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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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