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及家具核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2-05浏览:12设置

 

校属各单位: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为确保我校在“江苏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的设备信息能动态、准确地反映我校设备配置及使用情况,做到设备账、实物、保管人、存放地相符,学校将开展一年一次的设备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时间

2023125--20231229

二、核查范围

系统中归口为“教学科研设备”、“家具”、“后勤集团(自筹)”及“校医院(自筹)”,且卡片状态为“待记账”或“正常用”的固定资产。“待处置”状态资产已进入报废处置流程,不在核查范围之内。

三、核查方式

由账找物。各位资产保管人登录系统查看自己名下的资产账,根据账去核查对应的实物。

系统登录路径为:信息门户-业务系统-资产管理-用户登录,或直接网址登录(https://zcgl.jse.edu.cn)。登录后从“我的工作台”-“我保管的固定资产”来查看自己名下的资产信息。

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和资产分管领导仍然使用原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其他资产保管人用户名为jsnu前缀加十位校园卡号(比如jsnu6020230188),初始密码统一为c0000000c后面70),用户名和密码中的字母均为小写字母,登录后可修改密码。   

四、重点核查内容

1.人员名单。各单位仔细核对系统中是否存在已离开本单位但名单尚在本单位的人员名单。若有,查看其名下是否有“正常用”或“待记账”状态的资产,将其资产核查清楚后视情况进行调拨或报废处置,然后根据人员实际情况(退休离校或岗位变动)删除或调整该名单的所属部门信息。

    2.“待记账”状态的资产。“待记账”是指已在资产系统入库但尚未在财务系统报销的资产状态。本单位若有此类资产,经核查确未报销的,请及时报销;重复入库或入库后放弃报销的,请及时办理撤销入库单手续;确已报销的,请凭报销凭证号与计财处核实,我处接计财处通知后予以记账,从而使资产状态变为“正常用”。

    3.未贴设备标签的固定资产。标签是设备的身份标识,如有缺少请联系我处补打。原则上202311日之前入库的固定资产,不再批量补打标签。

4.有账无物固定资产。经反复核查若有此类资产,请根据《江苏师范大学固定资产毁损灭失赔偿实施办法》(苏师大国资〔20211号)办理丢失赔偿手续。

5.有物无账固定资产。经核查确认为有物无账的资产,由各单位汇总报实验室处统一协调处理,必要时重新建账入库。

6.有账有物固定资产。有账有物且账物相符是资产管理的基本目标。对于有账有物资产,若账物人地信息不完全相符,请及时更新信息;完全相符则进行扫码盘点。

五、工作总结

1.各单位根据以上重点核查内容对本年度设备核查工作进行总结,并于2023122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总结材料送至14#-207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稿发至sbglk@jsnu.edu.cn.

2.实验室处将根据系统内的操作日志、各单位的盘点情况来跟踪、督促各单位的核查工作,并于核查工作结束后,结合各单位的总结材料进行总结。

联系人:刘老师、郭老师;联系电话:83656309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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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