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大型仪器设备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2-28浏览:126设置

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苏科机发〔2023〕216号,附件1)要求,为摸清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基本情况,推进开放共享工作,现就做好我校大型仪器设备调查摸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摸底的仪器主要指我校用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检验检测等相关科技活动并已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正常使用且运行状态良好的单台(套)原值3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包括分析仪器、物理性能测试仪器、计量仪器、电子测量仪器、海洋仪器、地球探测仪器、大气探测仪器、特种检测仪器、激光器、工艺试验仪器、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天文仪器、医学科研仪器、核仪器、其他仪器等15类。

涉及国家秘密的不纳入调查统计范围。

二、调查时点

相关调查摸底数据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本单位仪器调查摸底的组织协调工作,对调查摸底信息应填尽填,确保填报信息真实有效。

2.请各学院严肃工作纪律,按要求完成信息填报和数据审核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本单位信息填报的完成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4年1月12日前将大型科研仪器调查摸底表(附件2)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实验室处(14#20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16972140@qq.com

联系人:张延香、李淑芬;联系电话:83656307。

请各学院负责本次调查摸底工作的填报人加入QQ群(群号:903833773)。

 

附件:1.关于开展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pdf

      2.大型科研仪器调查摸底表.xlsx

      3.填表说明.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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