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寒假期间开放实验室的通知

时间:2024-01-12浏览:10设置

各单位:

为确保寒假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寒假期间实验室停止运行,原则上关闭,关闭时间为1月20日-2月23日。确有使用需求的,经学院、学校审批可以短期开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寒假期间实验室非必要不开放,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实验室的,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线上申报审批手续,未获审批开放的实验室禁止开展实验。

2.实验室安全信息系统于1月15日将所有实验室状态设为“关闭中”。需要开放的实验室,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于1月15日—1月17日完成线上申请,选择实验室开放时间段。二级学院管理员1月18日前完成审核。获得开放批准的实验室状态调整为“开放中”。

3.寒假期间开放的实验室,必须安排值班老师,无值班老师或值班老师未当值的实验室不得开展实验。

4.寒假期间关停的实验室,应关闭水源、电源、气源,锁好门窗,切实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并针对可能出现的低温天气做好水管、不耐低温仪器设备以及危化品等实验物品的防冻工作。

5.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安全红线和底线,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安排值班人员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巡检。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对未获得开放批准而私自开放的实验室予以关停。

联系人:李卓寰;联系电话:83656310(5631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1月12日

申请假期开放实验室操作步骤

一、安全责任人申请

第一步:“校园信息门户”---“实验室系统”。

第二步:“实验室管理”---“基础信息”---“实验室变更”---“实验室开放”。

第三步:选择“开放日期”---“选定时间”---“开放原因”。

二、二级学院管理员审核

第四步:“实验室管理”---“基础信息”---“实验室变更”---“批量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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