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4月16日召开的实验室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严格按照《江苏师范大学科研团队进驻分析测试中心实施细则(试行)》(苏师大实〔2022〕9号),执行分析测试中心科研用房有偿使用制度。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完成终期考核,申请再次入驻的科研团队,须补缴纳第一入驻周期(2020-2023年)的房产资源使用费和物业费,并预缴纳新一周期(2024-2027年)的费用后,方可获得入驻资格。
2.各相关团队请于5月8日前完成费用缴纳,以经费到达指定账号为准。逾期未缴费的团队,取消入驻资格,启动退出程序。
3.考核合格及以上且已缴纳第一入驻周期房产资源使用费和物业费的团队,可申请房产资源使用费退回。
联系人:张延香、李淑芬;联系电话:56307、61017。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