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江苏省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操作的友情提示

时间:2014-10-28浏览:563设置

各使用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规范《江苏省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操作做如下友情提示:

  一、经共创软件公司同意,对我校《江苏省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人员库进行了合并,原则上今后的人员编号应为工号,因此,为了规范操作,请各使用单位设备管理员在人员库中不要新增人员和删除人员。如确实需要新增或删除,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管理科统一操作,以免造成人员库混乱。

  二、凡人员从原单位调离,请调离人员及时与本单位设备管理员联系办理设备交接手续,及时完成设备调拨流程后,并通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管理科,由设备管理科工作人员修改人员库中该调离人员的单位为新的工作单位,以利该人员在新的工作单位保管新的设备。

  三、仪器设备报废工作,仅限于有账有物的设备。请各单位设备管理员在《江苏省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处置申请,打印出纸质材料,经单位分管设备的领导审核无误后,在空白处签署“有账有物,账物相符,同意报废”字样并签名。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送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管理科后等候回收。

  特此友情提示,望相互转告。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4年10月28日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邮编:2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