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师大设〔2008〕4号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08-06-13浏览:1185设置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决定2008年继续在全国本科高等院校中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评审工作,分配给江苏省10个推荐名额,评审范围涵盖物理类、化学化工类、生物类、电子电气信息类、机械类、土建类、材料类、环境类、地学类、植物类、动物类、临床技能类、医学基础类、经济管理类、法学类、传媒类、艺术类、综合性工程训练中心、文科综合类等19个学科类别。为了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 [2008] 18 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积极申报并认真填写《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于5月28日前将申请书一份送交设备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sbc@xznu.edu.cn。学校将组织评审,择优推荐上报。  
  请各单位根据文件附件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指导性规划” 中提供的有关信息,继续做好2009年申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准备工作,同时以申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为契机,切实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不断充实内涵,进一步深化实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我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整体水平。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邮编:2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