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教学实验室评估改进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预备通知
各学院、各教学单位:
根据《徐州师范大学教学实验室评估办法(试行)》(徐师大设〔2008〕9号)和《关于开展教学实验室集中评估的通知》(徐师大设〔2009〕6号)精神,学校在进行平时检查和单位自评的基础上,于2009年12月21—25日,组织专家组对我校22个学院和教学单位的教学实验室进行了集中评估。此后,学校召开了教学实验室评估工作总结大会,将《徐州师范大学教学实验室评估意见表》书面下达各单位,并要求各单位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改进实验室工作。
根据今年的实验室工作安排,近期将对各学院和教学单位教学实验室评估的改进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预备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09年参加教学实验室评估的22个学院和教学单位。
二、检查时间
暂定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此之前,设备处于11月份继续进行教学实验室运行情况常规检查。
三、检查方式
1. 发布总结报告。各学院和教学单位对照集中评估时反馈的《徐州师范大学教学实验室评估意见表》,对本单位一年来巩固评估中取得的成绩,特别是对评估中发现的不足之处的改进情况进行梳理和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并将书面总结报告及电子文本提交设备处。各单位总结报告的电子文本在教学实验室评估专题网站上发布。
2. 分组专题汇报。召开实验室工作改进情况汇报会,分文科、理科和工科三个小组,听取各单位改进情况专题汇报,采用PPT电子文稿形式,汇报时间为理、工科组15分钟、文科组10分钟。参会人员除专家组成员外,包括各单位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和实验室主任。
3. 实地抽样检查。学校将根据各单位改进情况,对部分教学实验室进行实地抽样检查。
请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精心准备。通过对教学实验室评估后改进情况的专项检查,进一步做好实验室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教学实验室评估的长效作用,不断提高我校实验室的整体工作水平。
附件:参加教学实验室评估专项检查单位名单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
参加教学实验室评估专项检查单位名单
组别 | 接受检查单位 |
理 科 组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化学化工学院 | |
生命科学学院 | |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 |
城市与环境学院 | |
信息传播学院 | |
工 科 组 | 机电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 |
测绘学院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
工程训练中心 | |
文 科 组 | 数学科学学院 |
法律政治学院 | |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 |
教育科学学院 | |
管理学院 | |
语言科学学院 | |
外国语学院 | |
经济学院 | |
音乐学院 | |
美术学院 | |
体育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