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师大设〔2010〕8号 关于对教学实验室评估改进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0-11-30浏览:1018设置

关于对教学实验室评估改进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各教学单位:
  根据《徐州师范大学教学实验室评估办法(试行)》(徐师大设〔2008〕9号)和《关于对教学实验室评估改进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预备通知》(徐师大设〔2010〕7号)精神,学校将于12月上旬,组织检查组对我校各学院和教学单位教学实验室评估后的改进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09年参加教学实验室评估的22个学院和教学单位(名单见附件)。
  二、检查时间与地点
  1. 时间:12月9日下午;
  2. 地点:泉山校区静远楼。理科组,1305会议室;工科组,1306会议室;文科组,1307会议室。
  三、检查方式
  1. 提交总结报告。各学院和教学单位对照《徐州师范大学教学实验室评估办法(试行)》(徐师大设〔2008〕9号)中的评估指标体系和集中评估时反馈的《徐州师范大学教学实验室评估意见表》,对本单位一年来巩固评估中取得的成绩,特别是对评估中发现的不足之处的改进情况进行梳理和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12月7日前提交总结报告的电子文本(Email:sbc@xznu.edu.cn)。各单位的总结报告将提供给检查组审阅,同时在教学实验室评估专题网站上发布。
  2. 分组专题汇报。12月9日下午召开实验室工作改进情况汇报会,检查组分文科、理科和工科三个小组,校领导担任组长,听取各单位改进情况专题汇报,采用PPT电子文稿形式,汇报时间为理、工科组15分钟、文科组10分钟。参会人员除检查组成员外,包括各单位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和实验室主任。
  3. 实地抽样检查。实验室工作改进情况汇报会之后,将根据各单位改进情况,对部分教学实验室进行实地抽样检查。
 
  请各学院和教学单位根据此前的预备通知和本通知要求,作好充分准备。通过本次专项检查,进一步总结各单位一年来的实验室工作情况,为各单位做好“十二五”期间的实验室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不断提高我校实验室工作的整体水平。
 
 
  附件:参加教学实验室评估专项检查单位名单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参加教学实验室评估专项检查单位名单
 
组别
参加检查单位
理 科 组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城市与环境学院
信息传播学院
工 科 组
机电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测绘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工程训练中心
文 科 组
数学科学学院
法律政治学院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
管理学院
语言科学学院
外国语学院
经济学院
音乐学院
美术学院
体育学院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邮编:2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