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发〔2010〕8号 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度实验室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09-08浏览:1103设置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10〕3号)要求,近期将组织各单位进行2009/2010学年度实验室信息统计及数据上报工作,现将省教育厅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见附件)。请各学院、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委派专人负责,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准确、真实、及时、完整地统计并上报本单位的实验室信息数据,以便学校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省教育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的时间范围:2009/2010学年度(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
  二、各单位信息采集工作完成日期:2010年9月20日前;并于9月20日将所有信息报送设备处实验室管理科。
  三、在系统信息录入过程中如对部分字段含义不明确,可登录系统下载并查看《实验室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手册》,如有其它疑问,请及时与设备处实验室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周忠
  联系电话:83500299(8299)
  E-mail: syglk@xznu.edu.cn
 
  设 备 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八日
 
 附件: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高函〔2010〕3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2009/201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0〕109号)要求,现将2009/2010学年数据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全省高等学校均需按照教育部要求,认真做好实验室和仪器设备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包括普通高校、独立建制的成人高校和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
  二、报送方式与内容
  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分网上报送和书面报送两种方式进行。
  1.网上报送
  报送方式:请学校登陆“中国教育统计网”(网址为http://www.stats.edu.cn),下载“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单机版)对报送数据进行检测,经检测形成上报数据后,登陆该网站,使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报送数据。省教育厅从网上审核学校上报数据。
  报送内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报送教育部(教高厅函〔2006〕45号)附件中的7个基表和综表一;高职高专院校和成人高校报送基表一、二、三、七和综表二。本年度统计工作的高校代码、报表样式、指标解释、统计软件、填报说明及相关帮助文件请到“中国教育统计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下载。
  2.书面报送
  报送方式:请在网上报送的同时,以学校公函形式向省教育厅书面报送相关材料。
  报送内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报送教育部(教高厅函〔2006〕45号)附件中的基表二、三、七和综表一;高职高专院校和独立建制的成人高等学校报送基表二、三、七和综表二。所有报表要求加盖学校公章。学校不需报送统计数据光盘。
  三、报送时间与要求
  本次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学校报送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10日前。学校报送数据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将正式报送教育部。
  请各校认真阅读上报格式要求和填表说明,及时更新管理软件,以免造成上报数据有误。
  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校实验室研究委员会联系人:南京大学实验室管理与装备处韩静,电话:025-83686006,电子信箱:jinghan@nju.edu.cn。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徐庆,电话:025-83335558。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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