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发〔2012〕1号  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3-07浏览:970设置

各学院、各教学科研单位:
  寒假将至,为做好我校寒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工作,防止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实验室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领导、有关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自觉增强责任意识和安全事故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的思想,针对各类实验室的不同特点和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
  二、假期内应关闭实验室门窗、电源、水源、气源等;若需开放的实验室,使用人应提前向单位申报,各单位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将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学生使用实验室的,由指导教师或单位指定人员对实验室安全负责。实验室主任要安排好实验室使用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对使用人员做好安全防范教育工作,在使用过程中要做好实验室安全记录。
  三、严格落实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使用与管理措施。检查是否存在未用或剩余的危险品,彻底清理实验室废液、废瓶,并做好清点回收工作。
  四、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防冻工作。可使用棉麻织物等保温材料包扎处于严寒部位的自来水管,以防冻裂漏水,并保证各房间地漏和下水道的畅通;对于暂不使用的实验室,应关闭上一级水阀、排尽水管余水后关闭水龙头。对于暂不使用的大型设备、玻璃仪器等仪器设备应排尽其管道中的积水,以防因管道破裂而损坏仪器设备。
  五、根据《徐州师范大学实验室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徐州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和各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应急机制。各单位应将实验室安全巡查作为寒假值班的一项重要内容。寒假值班人员要密切关注实验室安全状况,仔细检查有无异常情况发生,遇到雨雪天气或临时性停水停电,要及时检查对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安全有无影响。
  六、对于大型精密仪器或有特殊要求的仪器设备,寒假期间应安排专人做好必要的、常规性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以保证这些仪器设备的性能稳定和正常使用。
  七、寒假期间实验室未经批准严禁接待校外人员进行实验及开展其他活动。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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