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期末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1-05浏览:1064设置

各相关学院(单位):

寒假即将来临,为确保寒假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假期前实验室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工作。

1月12日前各单位要对各级各类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场所,对危险化学品、辐射、生物、压力容器等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列出清单、建档立账、明确责任及整改措施;照单对号、限时整改、闭环管理,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学校将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二、做好假期开展实验活动实验室的统计备案工作。

寒假期间,确需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必须安排值班老师,没有值班老师或值班老师未当值的实验室不得开放。开放的实验室由所在单位统计汇总并填写《江苏师范大学2021年寒假实验室使用情况备案表》(见附件1),签字盖章后,请于2021年1月12日下午5点前交实验室管理科(14#楼202室),电子稿发送到yxzhang@jsnu.edu.cn。

三、做好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上报工作。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需撰写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实事求是反映2020年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基本建设和改进情况。年度报告格式参照附件2,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报告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请于2021年1月15日下午5点前,报送实验室管理科(14#楼202室),电子稿发送到yxzhang@jsnu.edu.cn。

四、做好实验室危废收集管理工作。

2021年实验室危废处置单位将于1月7日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确定,确定后立即签订合同在寒假前开展实验室危废转运处置工作。请各产废单位做好实验室危废的收集、包装、标识、称量等工作,并严格记录在“实验室危险废物移交登记册(实验室管理科领取)”。实验室危废具体转运处置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2021年寒假实验室使用备案表.docx 

2.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doc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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