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总体安排和条件保障组工作部署,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于2015年11月10日发布了“关于开展教学科研设备及实验室环境与安全检查的通知”,为保证该项工作能够落到实处,现将学校检查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内容
按照“关于开展教学科研设备及实验室环境与安全检查的通知”安排,对全校范围内的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工程训练中心、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等的设备管理与使用、环境条件、安全保障等进行全面检查。
承担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各实验室要按照2015年11月10日发布了“关于开展教学科研设备及实验室环境与安全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
关于“附件一:XX(单位)XX实验室仪器设备台账汇总表”中“设备状态”及“使用情况”的含义:
1.设备状态:是指实验室内仪器设备完好情况,可用“设备完好率”表示。对于不能使用的设备,要说明原因。
2.使用情况:是指一个教学年度内实验室承担的实验教学人学时数、科研设备的总机时数或多媒体资源使用的总课时数。
二、接受检查单位相关准备
1.以实验室为单位建立资产电子台账(含设备、家具),做到账、物、人、地四位一体。
2.按校区、教学楼进行统计的多媒体教室设备电子台帐。
3.实验室常规管理中填写的各种日志、记录。
4.实验室环境与安全相关工作准备。
三、检查安排
成立教学科研设备及实验室环境与安全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检查组由以下部门人员组成: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检查安排为2015年11月24日~26日,分为三个小组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教学科研设备及实验室环境与安全集中检查安排表(请国资委、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各组人员建议名单最迟于23日上午11:00前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实验室管理科电话:83500299(短号8299)联系人:张德祥
检查组人员于2015年11月24日上午8:10~8:40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办公室集中开会,部署分组等事宜。
四、检查结果
通过检查各个单位提供的实验室设备台账,现场进行设备账、物、人、地相符情况核查,实地查看实验设备布局、环境与安保条件和查阅实验室日志、记录等填写检查意见。
检查工作结束以书面形式向各单位反馈检查意见,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
各单位根据本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全面展示本单位实验室工作状态与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水平,以查促建、以查促管、以查促用,促进全校教学与科研实验室工作再上新台阶。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11月19日
附件:
教学科研设备及实验室环境与安全集中检查安排表
组别 | 单位 | 接受检查 时间 | 检查人员 |
第一小组 | 生命科学学院 | 24日上午9:10 | 国资办1人 后管处1人 保卫处1人 实验室处1人 |
化学化工学院 | 24日下午2:10 |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24日下午4:00 | ||
语言科学与艺术学院 | 25日上午8:10 | ||
传媒与影视学院 | 25日上午9:10 |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25日下午2:10 | ||
药用植物重点实验室 | 25日下午3:40 | ||
检查组评议 | 26日全天 | ||
第二小组 |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 24日上午9:10 | 国资办1人 后管处1人 保卫处1人 实验室处1人 |
机电工程学院 | 24日下午2:10 | ||
计算机学院 | 24日下午4:00 | ||
城建学部实验教学中心 | 25日上午8:10 | ||
城市与环境学院 | 25日上午8:40 | ||
测绘学院 | 25日上午10:00 | ||
外国语学院 | 25日下午2:10 | ||
体育学院 | 25日下午3:10 | ||
工程训练中心 | 25日下午4:30 | ||
检查组评议 | 26日全天 | ||
第三小组 |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 24日上午9:10 | 国资办1人 后管处1人 保卫处1人 实验室处1人 |
教育科学学院 | 24日上午10:30 | ||
教师教育学院 | 24日上午11:00 | ||
商学院 | 24日下午2:20 | ||
中俄学院 | 24日下午3:50 | ||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 25日上午8:10 | ||
法政学院 | 25日上午9:20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5日上午10:10 | ||
文学院 | 25日上午10:50 | ||
美术学院 | 25日下午2:10 | ||
音乐学院 | 25日下午4:00 | ||
检查组评议 | 26日全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