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发〔2015〕8号 关于教学科研设备及实验室环境与安全集中检查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5-11-19浏览:983设置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总体安排和条件保障组工作部署,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于20151110日发布了关于开展教学科研设备及实验室环境与安全检查的通知,为保证该项工作能够落到实处,现将学校检查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内容

按照关于开展教学科研设备及实验室环境与安全检查的通知”安排,对全校范围内的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工程训练中心、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等的设备管理与使用、环境条件、安全保障等进行全面检查。

承担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各实验室要按照20151110日发布了关于开展教学科研设备及实验室环境与安全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

关于“附件一:XX(单位)XX实验室仪器设备台账汇总表”中“设备状态”及“使用情况”的含义:

1.设备状态:是指实验室内仪器设备完好情况,可用“设备完好率”表示。对于不能使用的设备,要说明原因。

2.使用情况:是指一个教学年度内实验室承担的实验教学人学时数、科研设备的总机时数或多媒体资源使用的总课时数。

二、接受检查单位相关准备

1.以实验室为单位建立资产电子台账(含设备、家具),做到账、物、人、地四位一体。

2.按校区、教学楼进行统计的多媒体教室设备电子台帐。

3.实验室常规管理中填写的各种日志、记录。

4.实验室环境与安全相关工作准备。

三、检查安排

成立教学科研设备及实验室环境与安全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检查组由以下部门人员组成: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检查安排为2015年11月24日~26日,分为三个小组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教学科研设备及实验室环境与安全集中检查安排表(请国资委、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各组人员建议名单最迟于23日上午11:00前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实验室管理科电话:83500299(短号8299)联系人:张德祥

检查组人员于2015年11月24日上午8:108:40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办公室集中开会,部署分组等事宜。

四、检查结果

通过检查各个单位提供的实验室设备台账,现场进行设备账、物、人、地相符情况核查,实地查看实验设备布局、环境与安保条件和查阅实验室日志、记录等填写检查意见。

检查工作结束以书面形式向各单位反馈检查意见,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

各单位根据本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全面展示本单位实验室工作状态与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水平,以查促建、以查促管、以查促用,促进全校教学与科研实验室工作再上新台阶。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1119





附件:

教学科研设备及实验室环境与安全集中检查安排表

组别

单位

接受检查

时间

检查人员

第一小组

生命科学学院

24日上午9:10



国资办1人

后管处1人

保卫处1人

实验室处1人

化学化工学院

24日下午2:10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4日下午4:00

语言科学与艺术学院

25日上午8:10

传媒与影视学院

25日上午9:10

数学与统计学院

25日下午2:10

药用植物重点实验室

25日下午3:40

检查组评议

26日全天

第二小组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24日上午9:10

国资办1人

后管处1人

保卫处1人

实验室处1人

机电工程学院

24日下午2:10

计算机学院

24日下午4:00

城建学部实验教学中心

25日上午8:10

城市与环境学院

25日上午8:40

测绘学院

25日上午10:00

外国语学院

25日下午2:10

体育学院

25日下午3:10

工程训练中心

25日下午4:30

检查组评议

26日全天

第三小组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4日上午9:10

国资办1人

后管处1人

保卫处1人

实验室处1人

教育科学学院

24日上午10:30

教师教育学院

24日上午11:00

商学院

24日下午2:20

中俄学院

24日下午3:50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5日上午8:10

法政学院

25日上午9:20

马克思主义学院

25日上午10:10

文学院

25日上午10:50

美术学院

25日下午2:10

音乐学院

25日下午4:00

检查组评议

26日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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