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教学单位: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决定2015年继续开展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申报立项建设工作。为做好我校的申报组织工作,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15〕5号)转发。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对具备申报条件者,请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各单位可以独立申报,也可以联合申报。
学校初步定于2015年4月14日进行校内评审,请各单位于2015年4月13日上午11:30前,将书面材料(1份)送交实验室处实验室管理科。
联系人:张德祥,联系电话:83500299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3月27日